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高坡岭路高速公路立交桥工程及高坡岭路工程(K0+068.771-K0+600,K2+560-K2+800)(补充勘察)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NNPZ2017-ZC271 | ||||||
项目名称:南宁市高坡岭路高速公路立交桥工程及高坡岭路工程(K0+068.771-K0+600,K2+560-K2+800)(补充勘察)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2日 | ||||||
定标日期:2017年08月28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地龙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1801房 | ||||||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壹拾元整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高坡岭路高速公路立交桥工程及高坡岭路工程(k0+068.771-k0+600,k2+560-k2+800)的勘察,详见采购文件。 | ||||||
评审专家名单:李英群、唐玉姣、崔强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楷芝 0771-2332836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亭洪路10+1商业大道30-71号房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90522 0771-5517772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张秋媛0771-5590522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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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