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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喜来登、源宿酒店园林景观设计(NNPZ2017-691B)招标公告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8-02-26 浏览次数:3953

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喜来登、源宿酒店园林景观设计

(NNPZ2017-691B)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喜来登、源宿酒店园林景观设计,招标人为广西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喜来登、源宿酒店园林景观设计

建设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

建设规模:喜来登酒店设计建筑面积约32266㎡,源宿酒店设计建筑面积约17202㎡。

招标范围: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喜来登、源宿酒店用地红线范围内地面室外公共的园林景观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建筑、园林电气、园林给排水、水景、道路、照明、亮化、绿化、智能化等景观工程设计),并为工程估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景观园林施工审查职责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最高投标限价:304万元

设计服务周期:接到任务书后设计服务周期为250个工作日(不含审图时间),服务期至室内装修施工验收阶段。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有关事宜

1

概念设计文件

6

签订合同且提供设计所需全部资料后25天内

提供初步概念方向性的设计草图

2

方案设计

8

确认概念设计方案后30天内

概念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

3

硬景扩初初步设计

6

确认方案设计方案后40天内

供初步评审

4

硬景扩初详细设计

8

确认硬景扩初初步设计方案后40天内

供初步评审

5

软景扩初初步设计

6

确认硬景扩初详细设计方案后30天内

供初步评审

6

硬景施工图

18

确认软景扩初初步设计方案后40天内

供工程施工

7

软景施工图

18

确认硬景施工图后40天内

供工程施工

8

工程设计估算书

4

软景扩初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20天内

供施工招投标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满足五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境内外经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要求相符合的资质(资格)的设计承包商均可报名

3.1具备以下(1)或(2)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属于境内事业单位的投标人提供人员编制证;拟投入本项目主创设计师须具有园林景观等相关专业设计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主创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考核期内完成过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园林景观设计业绩的。(附设计合同或协议或中标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境外设计单位应具有登记注册证书和应当具有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境内设计单位的合作协议作为投标联合体。项目主创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考核期内完成过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园林景观设计业绩的。(附设计合同或协议或中标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完成过五星级及以上国内或国际品牌酒店景观园林或景观绿化设计项目案例的;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承担公司内高层职务并于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五星级及以上国内或国际品牌酒店景观园林或景观绿化设计项目案例。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且其中一方联合体单位至少一家必须是具有同等资质的境内法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可由1 家或以上境内设计单位和1家或以上境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境内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境外设计单位须提供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境内、境外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第二名、第三名)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经济补偿费:

评标委员会依据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名,评出前三名,其中最高分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不支付设计补偿费,其余,第二名和第三名设计单位分别给予投标设计方案补偿费用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以上款项在投标单位所参与的文件齐全时才给予支付,否则不作任何补偿。招标人有权使用受补偿方的部分方案。

5.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2018年3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需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栋14楼)。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栋1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5 楼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B座14层

   编:530025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张秋媛

   话:0771-4952660                  话:0771-5590522

   真:0771-4952205                传    真:0771-5517772

                                     电子邮箱:nnpzzbzx@163.com

                                         址:http://www.nnjl.com/

                                     开户银行:建行区分行营业部

                                 号:45001594151050509502                

                                                     2018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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