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南宁中燃综合管理总部、研发中心装修项目设计(重)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南宁中燃综合管理总部、研发中心装修项目设计(重)
项目编号:NNPZ2018-727B(重)
建设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12号创意标准厂房
建设规模:该项目的建筑面积为115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共约22个房间。
设计范围:(1)地下室地面地坪漆、交通标志标牌、车位的施工图设计;(2)创意标准厂房3、4、5、6、7、8、9 层301、302、308、402、409、410、502、509、510、602、609、610、702、709、710、802、809、810、902、909、910号房及标准厂房一层库房(部分)的室内装饰装修,包括平面图方案设计、效果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范围内有关建筑装饰装修、结构、给水排水(含室外生化排污处理系统)、暖通空调、电气专业(含弱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消防工程、综合布线等)、消防安全系统示意图、办公室监控安全示意图、家具及饰品专业等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3)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期间工地设计服务。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期间工地设计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四个阶段。
项目估算总投资:工程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56万元(费用不含燃气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家电、家具)。
设计周期:至中标公示结束次日起30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需求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所需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文本,施工图蓝图等(装订成册标准按照“南建技[2012]15号”文件相关要求)。相应内容电子版文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以上 (含高级) 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2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设计单位一方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另一方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时,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1 发售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08时3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发售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份,售后不退 (不提供电子标书)。
4.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8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人: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24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B座14楼
邮编:530000 邮编:530022
联系人:胡恒 联系人:杨燕芬
电话:0771-5876010-8106 电话:0771-5590522
传真:0771-5870802 传真:0771-5517772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