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阳光水岸”住宅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六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如投标人报名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报名时未核查的原件给予招标代理核查,否则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不予受理。
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现延长至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