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4060005;201604060008;201604060010;201604060012;201604060013;201604060014;201604060015;201604060016;201604060017;201604060019;201604060020;201604060021;201604060023;201604060024)批准,现就广西艺术学院的2015年第四、五期实验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第四、五期实验教学设备
该项目分为七个标段:
1、A分标:教务处、音乐学院;
2、B分标:高职、管弦系、设计学院、造型艺术学院;
3、C分标:漓江画派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舞蹈学院;
4、D分标:音乐学院;
5、E分标:美术教育学院;
6、F分标:舞蹈学院;
7、G分标:影传学院。
二、项目编号: GXZC2016-G1-0313-NNPZ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1、A标:音箱、功放、DVD、LED面光灯、显示器、控制台、音视频操作电脑等;
2、B标:窗帘、触控电脑一体机、高速电脑直驱自动剪线平缝机、自带蒸汽发生器一体烫台、路由器、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
3、C标:实验室管理平台、网络中央控制器、网络中控系统、多媒体讲台(带电磁锁) 等;
4、D标:工作站、显示器、投影仪、打印机、笔记本、音频接口、转换器等;
5、E标:商用台式计算机、投影机吊箱、网络中控系统、多媒体讲台(带电磁锁等;
6、F标:摄像机、电脑桌、电脑椅、服务器、打印机等;
7、G标:会议图形输出器、打印复印一体机、台式电脑、电脑桌、扫描仪等。
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六、采购预算:A分标51.66万元;B分标68.37万元;C分标37.73万元;D分标91.3385万元;E分标45.45万元;F分标57.695万元;G分标45.498万元;合计:397.73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限内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年5月3日至 2016 年5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2.发售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每个标段,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5日9 时30 分,地点为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开标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艺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游老师 联 系 人:李益娟、杨燕芬
电 话:0771-5327987 电 话:0771-5590522
传 真: 传 真:0771-55177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npzzbzx@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nnjl.com/
开户银行:建行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594151050509502
日 期: 2016 年5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