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3210076;201603210079)批准,现就广西艺术学院的广西艺术学院新图书馆办公设备B、C、D分标(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新图书馆办公设备B、C、D分标(重)
备注: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1667-NNPZ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B分标:EM+RFID复合标签、RFID安全标签、层架标硬标签、馆员工作站、自助借还机、EM磁条智能图书防盗监测仪(双通道)、推车式盘点车、手持式盘点机、工程实施及软件费、第三方接口费用;C分标:专题数据库制作系统;D分标: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自助打印复印系统(软件部分)、自助图书超期缴费系统(软件部分)、自助打印复印系统触控一体机、自动打印复印系统输出、一卡通读卡器。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六、采购预算:B分标119.58万元;C分标27.7万元;D分标24.7万元;合计:171.98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限内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除已办理“三证合一”外);(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除已办理“三证合一”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年7月27日至 2016年8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每个标段,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8日9 时30 分,地点为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开标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游老师 联 系 人:李益娟、杨燕芬
电 话:0771-5327987 电 话:0771-5590522
传 真: 传 真:0771-55177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npzzbzx@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nnjl.com/
开户银行:建行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594151050509502
日 期: 2016 年7月27日